計畫執行期間: 2019 – 2020計畫委託單位: 國家海洋研究院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第14項為 「永續海洋與保育 ( Life below Water )」,設定在2030前透過永續利用海洋資源以提升經濟效益。台灣在2019年11月1日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定6月8日為我國的海洋日,也在2020年頒訂的「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中擘劃海洋政策藍圖及海洋治理上的政策企圖與規劃,強化台灣海洋相關產業之前瞻性。海委會作為台灣海洋綜整之單位,轄下國海院定位為國家的海洋智庫,協助海委會辦理海洋政策規劃、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產業及人力培育。 海洋資源博物館設立於花蓮之規劃於2018年立法院會議提出,並獲得行政院支持,於2019年以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深層水園區為標的,進行初次海洋資源博物館可行性評估,最後因土地成本過高未能進行後續實質設計工作。為推動海洋資源博物館興建並獲得支持,計畫在整體海洋資源產業廊道中,篩選具潛在條件之公有土地,並研擬各基地發展國家級博物館之適宜性。基地經分析選定後,進一步針對博物館營運計畫、用地取得方式、法令研析及可行性、工程期程規劃及開發經費估算加以探討,並提出本館興建之可行性及整體效益,以協助國家海洋研究院擬定後續建置海洋資源博物館及爭取中長程計畫之推動經費。共有五處公有土地及花蓮深層水園區納入場址評估,就計畫及基地性質羅列評估因子後,進行專家學者訪談,訪談結果進一步做場址評估之修正,選址結果顯示,海洋資源博物館的優先示範基地以向日廣場周邊公有土地為宜。 海洋資源博物館以Eco-museum概念為主軸,為花蓮海洋資源產業廊道重要核心,串起花蓮永續海洋之藍色經濟 (Blue Economy) 產業,規劃7.4公頃之海洋資源博物館為廊帶之核心,串接周邊之海洋文化與產業,透過空間重新檢視台灣之於海洋的關係與定位,從常民與海洋的關係開始與對話,典藏台灣與海洋的關係,每一段關係都蘊藏台灣在歷史、地理、環境、民族文化、文明中的海洋內涵,海洋資源博物館從台灣東海岸島弧的中央 – 花蓮 – 出發,面對大洋,重新思考如何以台灣作為中心,呈現台灣多元豐富的海洋文明,讓台灣真正走入海洋國家,從花蓮示範海洋資源廊帶應有的海洋價值,以達到海洋教育「識海、親海、愛海」的終身教育目標。